【信息发布时间:2026-10-20 00:00:0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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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度活性炭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度活性炭采购
2.标段(包)编号:202610130000020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54.75万吨。配置2×750t/d机械炉排炉+2×15MW次高压中温高转速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线年运行8000小时。焚烧线采用2台750t/d机械炉排式焚烧炉及π型余热锅炉。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过热蒸汽压力5.3MPa(g),过热蒸汽温度430℃)送往汽轮机组发电。本项目烟气处理工艺为:“炉内高分子脱硝+半干法(旋转喷雾)+干法(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烟气净化工程设置配套的2套烟气净化装置,安装在主厂房内。
6.采购内容:活性炭约146.47吨,质量标准满足约定的质量技术指标。药剂外用袋为塑料编织袋,内袋为聚乙烯薄膜袋组成的双层或复合塑料编织袋包装,能满足阻燃、防水、不易泄漏等要求。
7.主要技术要求:BET比表面积≥800㎡/g;BET 总孔容≥0.4cm³/g;碘吸附值≥800mg/g;水分≤10%;着火点≥280℃;氯含量≤0.1%;颗粒度(200目通过率)≥95%,详见技术规范书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村长洋43号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2.1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应至少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2.2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指2023 年2024年 2025年)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2.3 近三年内(指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12.4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 12.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12.6 响应人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授权许可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活性炭检测报告。 12.7 响应人须提供须提供近三年内(指2023 年2024 年 2025 年)自身至少2个活性炭销售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 12.8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报价。 12.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2.10 (1)与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交易的供应商且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评价不合格或“灰名单”; (2)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 (3)被列入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 被列入上述12.10(1)(2)(3)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10-20 00:00:00~2026-10-28 23:59:59
1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13.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0-29 10:30
15.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免收。
16.平台操作说明
16.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方可办理平台服务费缴纳及采购文件获取。
16.2供应商须在注册后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慧采云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慧采云平台操作指南栏目。
16.3慧采云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17.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发布。
18.异议与投诉受理
18.1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向采购组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18.2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受理机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经理
联系方式:010-83052190
19.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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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村长洋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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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苏君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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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1876016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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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86731350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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