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10-22 16:40:33】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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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次氯酸钠类货物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次氯酸钠类货物采购
2.标段(包)编号:20261019000021003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按文件要求
6.采购内容:按文件要求
7.主要技术要求:按文件要求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按文件要求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湖南湘潭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次氯酸钠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供应商如为次氯酸钠授权代理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次氯酸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且代理同个生产厂家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2)提供次氯酸钠生产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 4)提供次氯酸钠生产厂家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名称含次氯酸钠)。 5)提供次氯酸钠生产厂家次氯酸钠类工业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同时提供次氯酸钠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次氯酸钠授权代理商供货等内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中“次氯酸钠生产厂家承诺函”)。 6)承运方承担运输及装卸,确保投入的运输车辆及驾驶、押运、装卸等作业人员分别依法持有《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等有效资质证书,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 2.3供应商如为次氯酸钠生产厂家,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名称含次氯酸钠)。 2)提供供应商次氯酸钠类工业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 3)提供承运方承担运输及装卸,确保投入的运输车辆及驾驶、押运、装卸等作业人员分别依法持有《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等有效资质证书,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 2.4次氯酸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2.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 2.6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9万元的次氯酸钠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业绩须为供应商自身业绩,如为次氯酸钠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次氯酸钠授权代理商自身的供货业绩,其次氯酸钠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不予认定。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框架协议,须提供供应商对应框架协议的供货合同及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且开具发票金额不少于49万元。 3)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单价合同,须提供供应商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且开具发票金额不少49万元。 2.7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如未提供以现场查询为准。) 2.8其他要求: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10-22 00:00:00~2026-10-29 23:59:59
1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13.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0-30 09:00
15.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免收。
16.平台操作说明
16.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方可办理平台服务费缴纳及采购文件获取。
16.2供应商须在注册后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慧采云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慧采云平台操作指南栏目。
16.3慧采云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17.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18.异议与投诉受理
18.1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向采购组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18.2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受理机构: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纪检办
联系人:刘治国
联系方式:13017145131
19.联系方式
| 采购人: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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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潭水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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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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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18390203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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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117915925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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